社区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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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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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由户口迁入地和社区办理接收手续;
2、家庭户中有18-49周岁育龄妇女的,在原户口所在地社区开计划生育证明;
3、由迁出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到当地政府办证中心办理手续。
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程序:
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城乡居、村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的户主以书面形式说明申请事由并如实填报个人或者家庭收入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属城市居住人口的居民由户主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核实后上报街道(民政办)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站审核,再由街道报区民政审批。
三、办理《老年证》领取程序:
凡年满60周岁的本社区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照一张,交社区居委会,再交街道老龄委,由街道老龄委交区老龄委,再由区老龄委上报省老龄委办理得。
四、办理一孩《生育证》领取程序:
符合一孩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妻,怀孕一个月到女方户籍所在社区申报,过一个月后夫妻双方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女方一寸照一张到街道计生处领取《生育证》。
五、办理《再生育证》申领程序:
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的夫妻,在怀孕前凭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夫妻一张二寸合照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再生育证申请表》,社区核实情况报街道计生办。
街道计生办受理之日起10日内进行调查和材料审核,社区在居务公开栏张榜公布,5日后无异议的,上报区计生局法规科。区计生局法规科自受理之日起15日完成审批发证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
六、《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程序: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国有企业。
所办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及关闭破产安置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它登记失业人员,持下岗失业凭证、2寸彩照、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来社区居委会办理,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经其核实后,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经认定符合条件者,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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